7業者共設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 最快6月成立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11日電)NCC今天表示,五大電信與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共7家業者將共同成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主要處理民眾申訴與調處,預計6到7月正式營運,等於現行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制將再新增一管道。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今天審議通過「電信消費爭議處理中心(電消中心)」組織章程,在下午舉行例行記者會。
NCC副主委暨發言人翁柏宗表示,依電信管理法第20條第1項規定,經認定的電信事業,應共同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去年第967次委員會議決議,中華電信、亞太電信、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台灣之星、台灣固網、新世紀資通共7公司,應共同設立電信消費爭議處理機構,這次通過組織章程是明確法制化。
翁柏宗表示,現行電信消費爭議處理管道有4個,民眾可以跟NCC、電信業者、消保團體、地方政府消費者服務中心申訴,考量電信爭議具有爭議金額小、案量大的特性,這次新成立的電消中心,也是希望增加第5個溝通管道,預計今年6至7月間正式掛牌營運。
媒體詢問電消中心是由業者組成,是否產生對消費者不公平的情況,NCC官員表示,電消中心主要是處理民眾申訴與調處,依規定電消中心要聘雇具備法律、電信、財經、消保專業的人擔任調處委員,NCC也會審視是否有不適格之處,調處無論是否成立都要在一個月內有結果。
電消中心每年也把處理消費爭議的類型、金額、案件處理狀況報到NCC,同時對外公告在網站上。
NCC官員解釋,7家業者占年度申訴數量約9成5到9成8,其餘業者的案件,電消中心可以免費處理申訴,但若要進行調處,因為有聘請調處委員的費用,業者要跟電消中心簽訂契約,如幫忙調處一件支付多少費用。
根據NCC統計,2018年爆發電信業499之亂時,當年行動通訊申訴案破萬件,2020年與2021年,五大電信業行動通訊申訴總量則為5608件與6769件,其中約6成都屬於連線品質不佳的問題。(編輯:潘羿菁)11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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