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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文燦:機捷通車安全為重 無基準日

2016/2/20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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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20日電)桃園市長鄭文燦今天說,機場捷運驗收應該要「依照合約、符合法律」,安全無虞且系統穩定前提下通車,不是以520為基準日。

媒體報導機場捷運可能於5月20日前通車,鄭文燦今天指出,機場捷運已經興建10年,由交通部負責驗收,通車日期不是以5月20日為基準日決定,是要看是否依照合約通過驗收,不必為了政治的考慮而通車。

鄭文燦指出,機場捷運的測試項目,應該要合格過關、符合合約才能驗收通車,不管520以前或520以後都一樣,如果修改規格、降低規格驗收,而違反合約的規定,這樣的作法就很難接受。

他說,在通車速度方面,也要視合約是否容許有運轉速度變化,如果不允許修改通車速度,而任意修改造成違反合約,這樣也是不被接受的,重點仍在於合約的內容規範要被尊重。

鄭文燦再度強調,機場捷運不能變成機場慢車,必須要按照合約標準通過測試。目前交通部驗收的項目有些還沒有過關,呼籲交通部繼續把關,沒有通過測試的項目交通部也要改善完成,桃園捷運公司才會接手。

他說,機場捷運已經興建了10年,最後通車階段的民眾期待很高,但仍要按照合約規定來進行。只要能夠通過合約規範,520之前通車,他們不反對,如果通不過,硬要以520作標準,變成政治通車,這樣也沒有必要,按照合約來驗收,這是桃園市府唯一的立場。10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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