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公媒法 鄭麗君:台灣有能力貢獻華語系公媒
文化部長鄭麗君專訪3(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31日電)文化部長鄭麗君推動「公共媒體法」,她說,儘管中國整合央視等台為中國之聲,「但世界要的是真正的公共媒體,台灣有能力貢獻全球一個華語系的公媒,這一席,世界在等著我們」。
鄭麗君從擔任文化部長以來,便積極推動「公共媒體法」草案,擬訂修正施行後2年內,由公媒基金會整合中央廣播電台、中央通訊社。
鄭麗君提出公共媒體法的立意良好,但也面臨不少質疑,像是認為整合公共媒體反而會有更多政治力的介入。
為什麼要推公共媒體法,鄭麗君坦言,「不是為了解決公視的問題,或是央廣、中央社經費不足的問題」。最主要原因在於民主深化,「公民社會需要公共資訊及公共文化傳播的平台,國家有必要為民主社會確保達到公共傳播」。
另一個願景,則是在國際上確立有台灣文化價值的亞洲新公媒。鄭麗君認為,台灣是亞洲自由民主的開放社會,「有能力貢獻給全球一個華語系的公共媒體,它會是世界需要。可以把台灣的文化跟價值傳播出去,是一個在國際上建立本國文化傳播權,以及自由民主的Chinese Speaking公媒,也是我們獻給世界的禮物」。
尤其當中國組建中央廣播電視總台,撤銷中央電視台(中國國際電視台)、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國際廣播電台,對內保留原稱號,對外統一稱為「中國之聲」,並由中宣部領導。鄭麗君認為,「這不會是世界需要的,世界需要的是真正的公共媒體,這一席,世界在等著我們」。
鄭麗君表示,公視、央廣、中央社已經累積一定能力,但預算仍仰賴文化部編列,經常面臨預算不足的問題。未來為確保預算獨立,將配合文化基本法的訂定,以文化發展基金挹注公媒基金會營運,提供公媒基金會長期穩健的發展財源,以加強公媒基金會營運動能及健全發展。
董事會的組成,將董事人數由17至21人降為11至15人,並納入員工董事,任期則由3年改為4年,採任期交錯制,每2年改選半數董事,以反映每屆國會新民意,並傳承董事經驗及會務穩健運作,提升董事會運作效能。董事會名單由行政院提名、國會同意。
有員工疑慮公媒體整合過程人員恐縮減,鄭麗君表示,修法過程都有請工會參與,未來法案通過,2年內會微動組織並整合,確保員工的權益。
鄭麗君強調現在是數位時代,她把公共媒體形容為一艘航空母艦,要落實公共化、產業化、國際化,國家透過公媒作為傳播平台,同時促進內容發展,另有文策院提升產值,以及配合OTT(網路影音服務)的傳播通路政策。她把這3項比喻為「陸、海、空」政策,要有全面的願景和視野,才能帶動文化傳播。
或許有人認為鄭麗君的公共媒體願景理想而遠大,她以法國前總統密特朗曾說的「堆石頭」故事為例。一位異鄉人問工匠在做什麼?他回「我在堆石頭」。異鄉人又問了一位在遠處的工匠同樣問題,對方回應「我在蓋教堂」。鄭麗君指出,「這就是願景的差異」。
鄭麗君認為,台灣社會每天都在堆石頭,都在討論石頭要堆60度還是90度,鮮少討論要做什麼事情,「台灣很多事情都是『藏寶圖式』思考,不知道終點在哪,都是看眼前的狀況再判斷要走哪一條路」。然而,她這幾年提出公共媒體法、中正紀念堂轉型等放眼未來的政策,目的就是希望有更多人能參與公民討論。(編輯:唐聲揚)108013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