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誠:上海工業用地轉讓須政府同意 台商應關注其他地區效仿

發稿時間:2026/06/03 10:13:59

(中央社財經訊息服務20260603 10:14:52)上海市政府於今年5月20日發布《上海市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出租、抵押二級市場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滬規劃資源產〔2026〕159號),今後上海市的工業用地使用權轉讓須先取得區政府同意,甚至廠房出租也應當符合當地產業發展導向和開發區產業規劃,並按法律法規、出讓合同和產業發展合作協定的相關約定執行,當地政府應加強出租利用監管。

資誠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法律服務營運長段士良表示,上海先前部分地區就已經對工業用地轉讓進行監管,但這次辦法的公布將使台商在上海的廠房轉讓甚至出租變得更為困難,尤其當轉讓對象被限制在當地政府同意的買家,轉讓價格勢必向下調整,出租的租金亦然,因為當地政府更有權力要求台商將廠房低價出讓或出租給當地政府歡迎的企業。

另外,規定中也指出,「不得通過股權轉讓等方式實施工業地產炒作、擾亂工業用地使用權二級市場」,但幾乎所有台商轉讓大陸廠房都是以股權轉讓方式進行,新規定未來將為台商以股權轉讓方式移轉廠房帶來不確定性。

段士良提醒,上海市作為中國大陸的指標性地區,此次政策調整可能成為其他地區跟進的風向球,有意轉讓工業用地廠房的台商,務必持續關注相關法規的變化,提前做好因應準備,以降低未來經營上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