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是英國作家大衛.尼克斯繼《One Day》之後的最新長篇小說。寫一對結縭二十年的英國夫妻,就在兒子即將成年離家念大學前夕,妻子向丈夫表示,決定離開他。54歲的男主角道格拉斯於是決定在兒子大學前的夏天,利用全家最後一個假期挽回妻子的心,並修補家庭關係。作者並未安排突發性的變故,而是細膩地描寫一段相伴二十載婚姻及家庭生活,為何如今走不下去?妻子的決定審視了道格拉斯一家人,也凸顯當代婚姻的迷思:是否就這樣白頭偕老?本書在英國空前暢銷,並入圍布克獎,引人入勝的文筆雖寫凡夫俗子,但令人不忍釋卷,因為故事會有結局,而人生沒有解答……
文章節錄
《我想離開你》
1.小偷
去年夏天,兒子要離家去上大學前不久,我太太半夜把我搖醒。
起初我以為有小偷。自從搬到鄉下,太太就很容易因為一點點咯吱、哼呀、窸窣聲而驚醒。我會努力讓她安心。我說那是暖氣機的聲音,是樑柱冷縮熱脹的聲音,是狐狸的聲音。她就說,對啊,狐狸拿了筆電,狐狸拿了鑰匙去開車,然後我們躺在床上,繼續聽。我們的床邊有警鈴,可是我一直不太想壓下它,因為怕警鈴吵到別人——譬如說,小偷。
我不是特別勇敢的人,體型也不怎麼魁梧,不過這個晚上,我看了看時間——四點多一點——嘆口氣,打了個哈欠,下樓去,跨過我們家那條沒用的狗,走過一個個房間,檢查門窗,然後再爬上樓梯。
我說:「一切都很好。可能只是水管裡有空氣。」
「你在說什麼?」康妮說著,坐了起來。
「沒事,沒有小偷進來的跡象。」
「我又沒說小偷。我是說我認為我們的婚姻走到盡頭了。道格拉斯,我覺得我想離開你。」
我坐在床邊好一會。
我說:「喔,至少不是小偷。」只是我們兩人都沒笑,那天晚上也沒再睡了。
2. 道格拉斯・提摩西・彼德森
我們的兒子艾比十月就要離家,很快我太太也會跟進。這兩件事如此密切相關,讓我不由得認為,要是艾比考試被當,必須重修,我們或許可以再好好過一年婚姻生活。
不過在我進一步說這件事,還有那年夏天旅程上發生的其他事之前,我應該先介紹一下自己,畫出某種「文字自畫像」。不會花太多時間的。我的名字是道格拉斯・彼德森,今年五十四歲。看到「彼德森」(Petersen)最後那個奇怪的「e」了吧?據說那是因為我們家有斯堪地那維亞的血統,來自某個曾祖父輩的,只不過我是既沒去過,也說不出什麼跟斯堪地那維亞有關又有趣的故事。傳統上,斯堪地那維亞人是白膚金髮、俊美、熱情又無拘無束的人種,我跟這些特質沒有任何關係。我是英國人。我的父母現在都過世了,在英國東部的伊普斯威治把我養大。父親是醫師,母親是生物學教師。我母親為了懷念好萊塢偶像道格拉斯・費爾班克斯,就把我取名「道格拉斯」,這又是個會讓人弄錯重點的假象。多年來陸續有人想叫我「阿道」、「道道」或「小道」。我妹妹,凱倫,自認為是彼德森家族裡唯一的「豪放分子」,一向叫我「D」、「大D」、「D仔」或「D教授」,她說,那會是我在獄中的名字。不過這些名字都沒能留下來,我還是道格拉斯。順便說一下,我的中間名是提摩西,不過這名字誰來用都不怎麼樣。道格拉斯・提摩西・彼德森。我是個生物化學家。
外表。在我們剛認識,非得一直談論彼此的長相和個性,以及愛對方的什麼等等時,我太太曾經告訴我,我有張「很不錯的臉」。看我很失望,她立刻又補充說我有雙「真的很善良的眼睛」,不管那是什麼意思。是真的,我有張很不錯的臉,一雙或許「善良」,但是也平凡到不行的棕色眼睛,大小正常的鼻子,還有會讓人想把照片丟掉的笑容。還有什麼?有一次,在某個晚餐聚會上,話題轉到「若有一部關於你人生的電影,誰會飾演你?」大家對照某人和影視明星,聊得不亦樂乎。康妮,我太太,被拿來和某個歐洲女星相比,她雖然提出異議——「她太美太有魅力了啦。」——我還是看得出來她被捧得很開心。遊戲繼續,可是輪到我時,大家都沉默了。客人小口喝著酒,手指敲打下巴。大家都注意到了背景音樂。好像在整個人類史上,找不到跟我長得像的名人或有特色的人——我想,這表示我要不是長得太特別,就是剛好相反。主人說:「誰要乳酪?」於是我們很快比較起科西嘉島和薩丁尼亞島哪裡比較好,換了話題。
總之,就是這樣。我今年五十四歲——我說過了嗎?——有個兒子,艾比,綽號蛋仔,我對他盡心盡力,可是他有時候真的非常瞧不起我,讓我傷心又後悔,難以言喻。
所以,我們是個小家庭,有點單薄,我想我們家的每一個人,都會在某些時候覺得這個家實在太小了,希望還能有別人能分擔一些打擊。康妮和我本來還有一個女兒,珍,可是出生沒多久就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