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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規面到實務面 兼顧工程實務與生態友善
發稿時間:2024/01/31 14:29:19
(中央社訊息服務20240131 14:29:19)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屏東分署於113年1月29日辦理「工程友善生態環境教育訓練」邀集工程顧問公司、生態團隊、農田水利署屏東管理處、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及分署內部同仁人員等共約60人參與。為持續推動工程生態友善機制,於工程生命週期之計畫核定、規劃、設計、施工及維護管理等各階段辦理生態檢核工作,本分署邀請台灣環境保護聯盟執行委員暨屏東環境保護聯盟理事張怡律師,以「工程生態檢核相關法規及案例分享」專題演講,從法規面及實際案例進行探討,避免施工過程才發現生態敏感議題或與相關法規不符,若提前在工程計畫核定階段及早導入生態檢核作業,則能兼顧工程實務與生態友善。
張怡律師兼具法律專長及生態NGO現地調查經驗,透過實際參與工程生態實地踏勘,舉出各工程單位在落實生態檢核環節,仍有改善加強空間,並以工程會「公共工程生態檢核注意事項」修正條文進行重點說明,輔以實務工程案例之優缺點分享,如三面光排水溝、特殊生態物種攀爬設計不良(陸蟹)、外來種入侵問題(刺軸含羞木)、公園化之混凝土舖面等,張怡律師強調透過生態友善策略四大原則:迴避(最重要)、縮小、減輕、補償,逐一說明其重要性,取他山之石,在全工程生命週期落實生態檢核,期能在整治工程與生態衝突取得平衡。
透過本次教育訓練多元面向的討論與溝通,提供機關人員有更寬廣的思維,例如自然解方(NBS)關於河川中上游的逕流分擔,提升土地耐淹能力;韌性國土的永續理念;生態資料庫整合建置與利用等。面對極端氣候的挑戰,工程非解決問題的唯一解方,若期望達到工程與生態環境共好、兼具防減災的多元目標,學會做生態檢核比較實在,為本次教育訓練下了最好註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