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作業要點修正 注60億資金活水
(中央社記者趙靜瑜台北3日電)文化部今天公布新修正「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作業要點」,預計2年內國發基金挹注投資金額將達新台幣30億元、帶動民間投資30億元,總投資金額可達60億元,豐厚資金活水。
文化部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為符合文化內容產業多元投資態樣,擴大國發基金投資規模,在經過與業界及文策院充分討論協調後,文化部完成「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作業要點投資要點」修正。文化部指出,在「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作業要點」放寬之後,預計2年文化內容產業投資規模可達60億元。
文化部表示,國發會「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自2010年通過,經統計至2021年12月底,累計國發基金投資19.64億元、專業管理公司與共同投資者共計20.42億元,額外帶動民間投資至少18.11億元,這10年總投資金額約58.17億元。
文化部說明,過去限制是既有國發基金僅可投資公司型態,且業者必須先找到民間資金後,才可送文策院投資審議,共同投資的民間資金不得低於國發基金投資的1/3,國發基金亦不得擔任最大股權持有者;在這些投資限制之下,文化內容業者難以申請到國發基金投資。
在經過與業界及文策院充分討論協調後,文化部修正「文化內容投資計畫作業要點投資要點」,重點包含將可投資專案計畫,如經完整財務評估的單部電影、電視劇,且專案計畫、有限合夥申請國發基金投資,可以不需共同投資者,並放寬投資比例及股權限制等。
如果申請者未尋得民間資金之前,仍可先行申請投資審議;另增加由文化部政策性投資專案,發揮政策引導作用。
此外,過去共同投資者必須為金控、創投,或是經營文化內容相關業務的業者,如平台商、通路商、發行商、製作公司等;投資要點放寬後,非文化內容產業相關業者,只要具備投資或經營文化內容相關產業的經驗,都可與國發基金共同投資。
文化部表示,台灣的文化內容產業已逐漸蓄積能量,文化部將透過政府政策啟動民間投資引擎,為產業注入資金活水,健全產業生態系。(編輯:陳仁華)1110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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