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官員:移工零付費如期實施 對台說明但不協商
(中央社記者石秀娟雅加達、吳欣紜台北24日專電)台灣與印尼23日以線上會議首度討論移工安置費爭議。印尼主管官員今天說,這項政策將如期於明年1月15日實施,印尼並未與台灣協商,由於台灣需要說明,因此印尼提出「解釋」。
印尼海外移工安置暨保護局(BP2MI)12月21日在網站公布移工零付費政策的實施辦法,辦法規定雇主負擔來回機票等12項安置費費用,印尼地方政府分擔訓練費等2項費用。這是為落實印尼7月宣布的這項政策,當時預計半年後實施。
中華民國勞動部主張印尼不應片面將成本轉嫁給雇主,要求與印尼協商。幾經磋商,兩國的主管機關於12月23日首度召開線上會議。
勞動部今天表示,政府重申希望在項目釐清以前暫緩實施,印尼方面說是憲法賦予權力要實施這樣政策、要依照自己期程實施,雙方各有立場可以理解。至少昨天討論已經釐清適用範圍、適用對象,且只針對新聘僱移工等,希望2週後的會議能把所有費用弄清楚,若有些措施可以減輕雇主或移工負擔,也希望能找到共識。
在23日代表印尼海外移工安置暨保護局與會的副局長弗勒迪(Freddy Panggabean)今天透過通訊軟體回覆中央社詢問時表示,海外移工安置暨保護局局長本尼(Benny Rhamdani)21日簽署移工零付費政策的實施辦法生效。
弗勒迪說,實施辦法已經生效,這項政策適用所有輸入印尼移工的國家。
中央社記者進一步詢問這是否代表移工零付費政策已經上路,為何還需要與台灣協商。
弗勒迪回覆,印尼7月提出這項政策的2020第9號規定已明定政策在半年後實施。印尼預計2021年1月15日實施,所有技術性問題都必須在這之前調整完成,「台灣與印尼並沒有協商關於費用免除的議題,他們(台灣)要求說明,我們提出解釋」。
勞動部於23日會議後表示,已釐清僅有家庭類移工適用零付費政策,也釐清費用項目,沒有決定哪個項目該怎麼處理,預定2週後再開會。
對於印尼官員的說法,勞動部今天表示,昨天討論時雙方一開始就將各自立場清楚說明,勞動部表達了解有這樣的政策,但政策要落實很多部分需要釐清,包含項目等。(編輯:郭中翰)109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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