紐時:同婚路祁家威走33年 平權奮鬥未結束
(中央社記者尹俊傑紐約24日專電)台灣同婚登記24日上路,紐約時報報導,同志運動先驅祁家威為此奮鬥33年,比任何人都清楚箇中艱辛。在祁家威眼中,台灣婚姻平權未完全實現,因此他不急著與伴侶結婚。
立法院17日三讀通過同婚專法,台灣成為亞洲首個同婚合法化國家。時隔一週,紐時報導,同婚登記開放首日,許多同性伴侶一早就到台北信義區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吸引眾多媒體採訪,形容現場充滿生氣與色彩。
對婚姻平權大平台總召呂欣潔而言,這場活動是兩年半來為台灣LGBT(男女同志、雙性戀、跨性別者)族群爭取婚姻平權的圓滿結局。
從17日法案通過到同婚登記開放,全球媒體不停聯繫採訪呂欣潔,令她難以招架、心力交瘁。但她說,同婚專法通過後,台灣各地同性伴侶與親友的愛與接納如潮水般湧來,大家在網路上分享的愛情故事深深打動她。
呂欣潔表示:「台灣許多LGBT人士都說,即使沒有打算結婚,他們也覺得被自己的國家接納了。」
呂欣潔與一對對新人身邊,在台灣同志運動享有教父級地位的祁家威笑容滿面,他身著別有小熊徽章的紅色西裝外套,搭配象徵LGBT族群的六色彩虹頭巾與領帶。報導指出,1986年台灣戒嚴時期,祁家威因公開出櫃而遭拘押,33年後,他的奮鬥仍未結束。
祁家威說:「有進展是好事,愈多進展愈好。」
祁家威提到,台灣通過同婚專法朝正確方向邁進一步,但婚姻平權還有努力空間。他認為,台灣的民法應該修訂,納入所有伴侶,而非另立專法處理同性婚姻。此外,跨國婚姻、同志無血緣收養議題也應設法處理。
專研兩岸法律的美國西東大學(Seton Hall University)教授陸梅吉(Margaret Lewis)指出,兩年前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文僅提到婚姻自由與平等權,並未涉及成家平權。
陸梅吉表示,如今關鍵在於,是否會有人聲請大法官解釋憲法平等權如何適用於同性婚姻伴侶收養子女。其他受矚目的議題包括是否讓代理孕母合法化、修改與輔助生殖技術相關的法令。
面對尚未完成的同婚平權奮鬥,祁家威還不打算與伴侶結婚。他說,要到台灣法律完全保障婚姻平權,他們才會結為連理,「都等這麼久了,不急於一時」。(編輯:施燕飛)10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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