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開標案給記者當輿情員 蔡碧仲上任後掀出
(中央社記者李先鳳花蓮縣19日電)媒體報導前花蓮縣縣長傅崐萁任內開25個採購案,由當地記者得標,用公帑找記者當「輿情員」,影響媒體報導花縣府新聞方式;此外,全案是花蓮縣代縣長蔡碧仲上任後主動公布。
取得標案的媒體記者來自東森、台視、中視、三立、年代、民視、中天、TVBS、客家電視台、原視、更生日報與聯合報等。其中客家電視台記者已「因個人因素與生涯規劃」辭職。
今天出刊的鏡週刊報導,去年底開始,花縣府共釋出25個「縣政宣導影片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案」,標案金額從新台幣14萬元到28萬餘元不等,幾乎全由花蓮在地記者得標,記者只需回繳縣長施政文章、影音即可。
據週刊報導,這些標案採限制性招標,決標日期分兩批,第一批介於去年10月25日到11月15日,每案從14萬到17.6萬元不等,履約期限到去年12月31日;第二批今年1月11日到23日決標,每案金額28萬到28.3萬元不等,履約期限到今年6月30日。
不少記者連續兩批都得標,在短短7、8個月內,單一記者最多可從縣府獲得45.9萬元。
根據報導,文字記者第一批約2個月繳6篇「施政文章」、照片30張,另要交3份「成果報告」,第二批半年繳18篇、照片60張,每篇約1500到2000字間、含圖表;電視記者被要求拍攝機關各項施政、重大活動及行銷活動等影片,第一批交3片,第二批交6片,每片須10分鐘以上。
週刊報導指出,在確認得標前,花蓮縣府官員會分批約記者到辦公室議價,「只要是30萬元以內,都可以議價!」據報導,一名地方記者表示,縣府官員找他談了至少2次,去年底談的約15萬元、今年初那次則約28萬元;官員還特別強調,「這些都不用在媒體刊登,只要燒成一片光碟就好。」
這兩批標案分別在去年底及今年初決標,但特別的是,標案卻遲至今年10月才公開上網,為何會拖了這麼久?
花蓮縣政府秘書李旭寧受訪時說,蔡碧仲團隊上任後,發現106、107年連續2年度標案早就結案,依法應在結案30天內上網公告卻未上網,「被壓住」,直到蔡碧仲團隊上任,新任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謝明宏主動報告並上網公布。
謝明宏受訪說,他在9月底發現這一批採購案未完成最後的登錄上網手續,找承辦人員了解後,依作業程序上網公告。
此外,鏡週刊也報導,取得傅崐萁重要幕僚、時任花蓮縣政府副秘書長謝公秉去年底與記者對談錄音,謝公秉以傅崐萁將卸任為由,開出每月5萬元報酬,希望記者幫忙私下蒐集輿情,不用寫成報導,只要每月回繳一篇分析採訪,協助傅崐萁「真實掌握」地方脈動即可。
截至發稿時,記者未能聯繫上蔡碧仲;記者也試圖以電話、簡訊方式聯繫花蓮縣長當選人徐榛蔚上任後是否繼續這樣的採購案,但仍無法取得聯繫。(編輯:李明宗)1071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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