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油庫漏油 中油懲處7人
(中央社記者廖禹揚台北23日電)澎湖油庫漏油事件,中油今天公布懲處名單,共懲處7人,包括督導油銷副總經理畢淑蒨一小過,當時為油銷執行長的副總經理黃仁弘一大過,代理油銷執行長詹培得一大過、一小過。
中油澎湖油庫發生漏油事件,自庫底外漏95無鉛汽油,且隱匿一年未上報,經濟部長沈榮津上週接受廣播專訪時,要求中油在2天內提出懲處名單。
中油今天下午約5時發布新聞稿表示,馬公行銷中心湖西庫區16號油槽漏油事件,經深入調查,主因為現場員工誤判漏油原因,導致發生漏油情事,為此台灣中油再度向社會道歉外,也公布懲處名單,檢討發生原因,並擬定短中長期改善方向。
中油表示,經調查,實際漏油期間為106年6月26日至7月3日共計8天,清查結果該油槽漏油累計68.4公秉。事故發生後,庫區未如實速報,且油料帳登載不實,庫區負責主管及各層級督導主管責無旁貸,依分層負責懲處各階主管。
懲處名單如下:副總經理黃仁弘(時任油品行銷事業部執行長)記大過一次、督導副總經理畢淑蒨記過一次、油品行銷事業部代執行長詹培得(時任嘉義營業處處長)記大過一次記過一次、嘉義營業處王處長記過二次、嘉義營業處洪副處長記大過一次、原已記大過一次的馬公行銷中心曹經理追加至記大過一次記過二次、原已記大過一次楊姓管理師的追加至記大過一次記過二次。
中油說,檢討該案發生原因,將從制度面、操作面、技術面以短、中、長期擬定改善方案,包括所有油槽立即平行展開油料帳之盤點、改善油槽檢修作業方法、建置油槽存量自動警示功能,未來將導入智慧型自動量測系統,取代人工登帳作業。
中油今天發函澎湖縣環保局,並於24日派專人持送「湖西供油污染場址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改善方案」,另於4至6週內完成湖西庫區初步污染控制措施及設置整治系統,後續配合環保主管機關公告列管作業,提送地下水污染控制計畫供審查,儘速完成該場址的污染改善。
經濟部國營會指出,這次懲處層級在副總經理以下,依權責可由中油獎懲委員會自行決定發布,若涉及總經理,才須向經濟部報告,但因這次茲事體大,部長沈榮津上週「說重話」,因此中油今天中午到部裡向沈榮津報告懲處名單。
國營會表示,先前已要求中油一週內提交檢討報告,預估本週會提出,且澎湖縣環保局已將漏油現場列為控制場址,中油預估近2天會向澎湖縣環保局提出整治報告。
中油澎湖油庫去年中發生漏油事件,相關主管卻隱匿不報,總公司至今年5月才發現此事,並成立處理應變小組調查;澎湖縣環保局進行漏油處的地下水監測,其中「總石油碳氫化合物」濃度為每公升33.2毫克,超出管制標準3.3倍,環保局針對地下水受污染及中油隱匿漏油,合併裁罰新台幣650萬元。(編輯:林孟汝)107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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