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拿「只是開玩笑」當藉口 詐彈預告行凶都觸法
(中央社網站29日電)藝人狄鶯與孫鵬的兒子孫安佐涉嫌威脅要對美國賓州一所高中開槍射擊,雖然最後改口「只是在開玩笑」,仍遭美國警方逮捕,可能面臨牢獄之災。類似預告攻擊事件在各國層出不窮,這種「玩笑」還是少開為妙。
2014年,鄭捷在捷運板南線隨機殺人造成4死22傷,之後不時有網友在網路放話要「學鄭捷」,今年一月更有大學生揚言「血洗」彰化高中,引起社會恐慌。經警方追查,這些網友多半是一時心情不好才「說氣話」,卻不知自己已經觸犯刑法第151條「恐嚇公眾罪」,最高面臨2年以下有期徒刑。
另一種常見的「氣話」、惡作劇是「詐彈」事件,曾有陸客開玩笑地對空服員說「包包裡有炸彈」,導致所有乘客被請下飛機重新安檢,飛機也拉回停機坪檢查。一句玩笑話「害人害己」讓整個行程延誤5個半小時,這名陸客被罰新台幣10萬元。
根據民航局統計,2012年至2016年台灣各機場共接獲23件謊報炸彈或爆裂物案件。有6案判刑確定,刑期從30天到4個月不等,罰金從新台幣3萬元到15萬元。
民航法第105條規定,散布危害飛航安全不實訊息者,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00萬元以下罰金,15萬罰金只能說是小兒科。
美國校園槍擊事件頻傳,不論是校方、家長、警方,面對各種聲稱犯罪的言論都繃緊神經,不敢大意。去年美國南加州大學一位女教授因不明理由向學生謊稱校園內有槍手,引起學生恐慌,大批警察湧入校園卻一無所獲,最後將這位女教授送辦;一位14歲少年今年2月在社群網站放了一把積木步槍,看似毫無殺傷力,但仍被警方逮捕。
美國警方對假槍擊事件處理標準有多嚴?曾有一名11歲男童畫了朝別人開槍的鉛筆畫,就被戴上手銬送辦,即使最後處以緩刑,相信男童已留下深刻印象。
一張鉛筆畫就上銬送辦,謊報炸彈後果當然更嚴重。哈佛大學曾有學生企圖躲避期末考,謊稱校內4棟建築遭放置炸彈,雖然成功延後考試,等著他的卻是5年徒刑、3年保護管束與25萬美元罰金。
法國一名婦女為了破壞老公情婦的度假行程,謊稱日內瓦機場有炸彈,機場全面疏散,影響上萬旅客。醋勁大發的結果,這名婦女得在監獄裡待6個月。
面對民眾的惡作劇,警方從來不敢輕忽,波士尼亞校園裡曾在2週內收到約20起炸彈警報,讓警察疲於奔命。警方雖然無奈,仍對媒體說「我們不能忽視任何一次警報,因為這關係到生命安危。」(編輯:林建勳)107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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