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廢料貯存場選址 原能會盼擴大公民參與
(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4日電)行政院將開會討論核廢料選址議題,以年底前確定方向為目標,原能會今天表示,將要求台電擴大公民參與選址作業討論,並積極與利害關係人溝通,尊重他們的權益及意願。
核一、二廠核廢料貯存池爆滿,以及蘭嶼核廢料貯存場遷場呼聲,因應核廢料處理問題,放射性廢棄物集中式貯存設施選址作業受到各界關注。
身兼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召集人的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昨天表示,3月間將開會討論核廢料選址議題,目標年底之前確定方向。
原子能委員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台電公司有關集中式貯存設施選址作業,原能會要求台電辦理選址作業時,應依循公正的組織體、公開參與的程序、客觀的標準原則辦理,且選址應以全台灣地區包含離島為選址範圍,不宜預先限縮為無人島或準無人島,改善過往以弱勢地區為場址的社會不正義現象。
原能會表示,台電也應擴大公民參與選址作業的討論,積極與當地居民和利害關係人溝通,充分尊重當地居民的意願並應顧及權益,讓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應變方案可以順利推動。
原能會指出,105年6月發布的「集中式放射性廢棄物貯存設施場址規範」,可供台電公司做為選址作業客觀標準,選定符合地質安全、環境科學評估基本條件場址。原能會也建制各項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安全管制規範,將嚴密管制集中貯存設施安全,確保民眾健康及環境品質。
台電公司105年9月提出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應變方案可行性研究報告,送請經濟部核定,經濟部106年3月將本案轉請「行政院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研議。原能會106年9月建請非核家園推動專案小組將「積極推動核廢料集中貯存方案」及「蘭嶼貯存場遷場議題」列為優先討論議題,並已於107年1月22日第三次會議討論,形成共識列為積極推動方案。(編輯:林淑媛)1070304
延伸閱讀》核廢料貯存場選址納全台 政院:年底前定方向
延伸閱讀》高階核廢選址 排除地質不穩及人口密集區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