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立院二讀 放寬7休1設有把關機制

2018/1/10 05:14(1/10 05:2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10日電)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二讀勞動基準法第36條修正草案,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雇主經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例假日可在14天週期內調整,不受只能連上6天班限制。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約凌晨2時30分,進入勞基法第36條修正草案逐條討論,朝野立委輪番發言2小時後,凌晨4時40分進行表決,出席99人中,61人贊成、34人反對,通過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再修正動議;其中民進黨立委林淑芬、江永昌、劉建國、鍾孔炤等4人投下棄權票。

原條文規定,勞工每7日中應有2日休息,其中一日為例假,一日為休假。若依規定變更工作時間者,每2週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4日、每8週內的例假及休息日至少應有16日。

經二讀條文規定,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同意,且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的行業,雇主得將例假於每7日的週期內調整,意即不受最長只能連上6天班的限制。

二讀條文規定,例假的調整,應經工會同意,如事業單位無工會者,經勞資會議同意後,始得為之。雇主僱用勞工人數在30人以上者,應報當地主管機關備查。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修正。1070110


延伸閱讀》立院不斷電表決 立委滑手機打發時間
延伸閱讀》立院挑燈審勞基法 藍委:別在睡覺中立法延伸閱讀》立院挑燈夜戰勞基法修正案 目前二讀通過條文總整理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