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一小時用到飽 長照使用觀念要轉變
(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1日電)長照新版給付支付基準今天上路,拋棄過去「以時計價」,改採服務項目計價。專家提醒,民眾應改變長照使用習慣,不能「一小時用到滿」,審慎看需求擬定照顧組合。
衛福部日前公告新版給付支付基準,延續過去包裹給付試辦,將長照需求者依失能程度分為2至8級,並擬定相對應的各類服務使用額度,提出「問題清單」並訂定「照顧組合」,費用依服務計價,一改過去「以時計價」模式。
新制計價模式轉變,為減輕民眾負擔,也調整民眾部分負擔比率,低收入戶不變,中低收入戶補95%、一般戶補84%。
以一般戶陳阿公為例,80公斤、中風2次,有重度肢障,與女兒一家人同住。每週喜歡到活動中心跟朋友下棋至少一次。陳阿公的長照需要等級為5級,能獲得的服務給付額度分別為照顧及專業服務類2萬4100元/月、交通接送1680元/月、輔具及居家無障礙改善4萬元/3年及喘息服務3萬2340元/年。
案家可依額度選擇、確定所需的照顧組合,再依比例算出案家部分負擔。若案家需求的服務項目總計高於核定額度就必須自費;若所需服務未列在照顧組合中,也要自費。
嘉義基督教醫院居家服務中心主任林玉琴接受中央社記者採訪時表示,新版給付支付系統對長照服務使用者「影響很大」,因過去「以時計價」讓民眾覺得「俗擱大碗」,一個小時可以做身體清潔、翻身、關節肢體活動,但現在是分項計價,使用者觀念也要跟上。
林玉琴說,新制的計價方式強調「服務專業性」,好的服務本來就不便宜,且以項目計價,也可以避免民眾過度依賴,不會什麼事情都想要請照服員處理。
台灣居家服務策略聯盟理事長林金立表示,過去民眾會有「買時段」觀念,在一個時段內,就想要「盡量用到滿」,明明服務項目已經做完,但還有剩時間,就要求照服員做其他非核定的服務項目。
新制上路後,林金立說,民眾應改變觀念,想清楚照顧負擔、需求,以此擬定照顧組合,把額度用在刀口上。
林金立表示,政府調低新制的民眾部分負擔,民眾若用一樣的服務內容,應不會額外增加支出;不過,過去家務服務較有模糊地帶,如整理個案環境常跟全家共用的環境重疊。但新制中,若要求照服員整理全家共用環境,自付比例有增加,服務使用者就必須多付錢。
民眾若不知道如何選擇照顧組合,林金立說,照顧管理專員評定失能等級後,會交由長照A級單位(社區整合型服務中心)的個管員擔任服務單一窗口,民眾可和個管員討論。
林玉琴表示,新制上路有些匆促,怕民眾誤解,仍以「時數」觀念計算,如原本身體清潔應30分鐘就可做完,但以項目計價就要求洗一小時;或身體關節活動就要求做一小時等,也可能造成服務提供單位和案家關係緊張,政府應加強宣導。107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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