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李明哲遭判5年 府: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2017/11/28 10:46(11/28 11:34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8日電)總統府今天說,李明哲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總統府並強調「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總統府並表示,李明哲案嚴重傷害兩岸關係,尤其挑戰台灣人民對於民主自由的堅持與想像,令人遺憾。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國大陸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今天一審宣判,李明哲被判處5年有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2年,李明哲當庭表示不上訴。

總統府今天發表聲明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

總統府指出,中華民國國民李明哲因為關心中國大陸公民社會與民主發展,分享民主自由理念卻遭到中國大陸法院以「顛覆國家」這種罪名審判,「我們無法接受」,也呼籲北京當局早日放人讓李明哲儘速返台。1061128


延伸閱讀》陪李凈瑜赴陸 王麗萍遭陸方註銷台胞證返台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