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金德:農舍若規定鄰路鄰側 違法違憲
(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沈如峰宜蘭縣11日電)宜蘭縣代理縣長陳金德今天表示,「農業發展條例」並沒有明確授權農舍一定要蓋在「鄰路、鄰側」;若規定農民一定要這樣蓋,那就是違法違憲。
陳金德還說,查到違規農舍,若是重大違規案件,一定會重罰且連續處罰,甚至移送法辦,希望大家珍惜農地。
陳金德日前才剛上任,就宣布違規農舍加倍課徵房屋稅不適法,將加計利息退還給人民。有人說,這是對為了要鬆綁農地農用政策。
陳金德今天上午出席在縣府大廳舉辦的宜蘭縣106年度地政節慶祝活動時,在致詞時間特別花了半個小時,澄清他的施政想法。
陳金德認為,只有法律規定可以限制人民權益;若沒有法律規定,除非要有明確授權,行政命令不能向人民課稅,所以違規農舍加倍課徵房屋稅沒有法律依據。
「誰規定農舍一定要蓋在邊邊角角的位置?」陳金德說,法律完全沒有規定農舍在農田中的興建位置,也沒有授權給「農業發展條例」,「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更只不過是依據「農業發展條例」授權的所訂的辦法或行政規則。
他認為,農業委員會過去發文給各縣市有關農舍經營計劃書相關表格中,載明農舍應蓋在「鄰路、鄰側」,但這只是提供地方縣府在審查時的參考,這樣憑什麼規定農舍要「鄰路、鄰側」;若沒有法律規定或法律授權,這樣叫做違法違憲。
陳金德指出,這是他近日上任以來觀察的心得;既然只是參考,那各縣市都有可以自己標準辦法。
陳金德也問現場坐在台下的績優地政人員,「哪一個縣市還有像宜蘭縣這樣,規定農舍一定要蓋在邊角?」台下與會人員回答,「只有宜蘭縣這樣規定。」
陳金德強調,縣府未來還是繼續秉持農地農用的管理原則,針對違規農舍加強查察。
至於宜蘭縣政府農業處長陳德星請辭案。陳金德會後受訪說,陳德星有自己堅持的想法,那就是希望遵照農委會有關農舍興建位置的相關參考表格,以維持農地完整。
陳金德認為,他與陳德星可以有相互討論的空間,但希望在兼顧理想與農地農用原則之下,不要因為法律的不完備,讓農民受到很大辛苦,影響到農民權益,就以上這些面向,他與陳德星有多次的溝通過程。
陳金德說,陳德星不是憤而申請退休,縣府也沒有強迫;至於陳德星是否因為堅持農舍一定要蓋在農田邊角,不滿他的施政做法才退休,那要問陳德星本人。
中央社記者多次以電話詢問陳德星退休原因,但他的手機至今天下午都沒有開機。106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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