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巴互設商辦處否 外交部:目前不適合洽談
2017/8/17 14:43(8/17 15:34 更新)
(中央社記者侯姿瑩台北17日電)台灣與巴拿馬斷交後,未來是否互設商務辦事處維持關係,外交部今天表示,目前時機不適合洽談相關議題,自7月12日雙方駐館正式關閉之後,目前雙方沒有任何官方溝通管道。
外交部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司長周麟在外交部例行新聞說明會說,巴拿馬宣布與中華民國終止外交關係後,的確有表示希望維持雙邊實質關係,台巴互設商務辦事處。
延伸閱讀》台巴斷交後 外交部:確實有強化對友邦關係被問及互設辦事處的議題,周麟表示,中國大陸可能在此議題上施壓,「結果恐怕是很不理想」。因此,「我們覺得目前不是一個適當的時期來洽談這件事情。」
未來是否洽談互設商辦處或是代表處?周麟說,還需觀察未來相關情勢的發展。
關於台巴自由貿易協定(FTA)在雙方斷交後是否仍有效力,周麟說,巴拿馬政府在官方網站上,片面宣布因為與中國大陸建交,因此過去與中華民國簽訂的一切條約跟協定,全部都廢止;「這個做法事實上,是不符合國際規範的」,也對台灣極不友善。
周麟表示,中華民國認為台巴自由貿易協定仍有效,因為協定規範,若任何締約一方決定要終止協定,必須要在180天之前,透過正式書面通知對方,待180天期滿之後,才正式失效。
他說,到目前為止,台方仍未收到巴方有關終止雙邊自由貿易協定(FTA)的正式通知。
對於是否有台商反映受到影響,周麟說,外交部目前沒有收到商務受到影響的通報。未來若有收到巴國違反雙邊FTA規範的案例,外交部會按照國際法原則,求償或是要求對方提出解釋。
台巴邦誼超過一世紀,但巴拿馬政府6月13日片面決定終止與中華民國外交關係並與北京當局建交,政府隨後也表示與巴國終止外交關係。
巴拿馬與台灣於2003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是台灣第一個FTA。106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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