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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射馬英九案 段宜康判賠並在臉書道歉

2016/12/20 11:11(12/20 11:26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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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0日電)前總統馬英九不滿遭影射收非法政治獻金,控告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段宜康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一審勝訴獲賠60萬元。經上訴,高等法院今天仍判段宜康賠60萬元,並在臉書道歉。

頂新油品風波後,段宜康在政論節目爆料多名科技業大亨曾集資捐政治獻金2億元給馬英九,並在社群網站臉書(facebook)影射亞翔工程公司捐款1億元給馬英九,得以合併榮工公司。

馬英九委託律師到台灣台北地方法院遞狀,向段宜康求償1000萬元,並要求登報道歉;一審法院認定段宜康影射爆料政治獻金與亞翔、榮工合併案有對價關係,卻未查證、確認,判應賠60萬元,並在4大報登報道歉。

兩造都不服判決,提上訴,台灣高等法院宣判,判段宜康仍賠60萬元,並在臉書刊登道歉啟事。全案還可上訴。105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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