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裔求自保 遇上警察:36計走為上策
(中央社費城9日綜合外電報導)葛蘭特(Javon Grant)已經打定了主意,要是遇到警察,能閃就閃,有多遠走多遠。
14歲的葛蘭特說:「每天都有人被殺,我會走路的另1邊,我會跑。誰知道他們會幹什麼。」
「華盛頓郵報」(The Washington Post)引述美聯社報導,近來美國非裔男性遭警察槍殺事件頻傳,許多人手無寸鐵地死在白人警察手中,許多非裔年輕人因此在想,該怎麼做,才不會變成社群媒體下1個主題標籤。
這是個暴力的1週,以兩名非裔男子遭警察槍殺,過程還在臉書上直播,以及5名達拉斯警員遭狙擊手射殺事件作終。
葛蘭特和同年紀的人,在馬丁(Trayvon Martin)、戴維斯(Jordan Davis)、萊斯(Tamir Rice)、布朗(Michael Brown)遭白人警察槍殺的年代長大,不知道自己會不會是下1個。
前幾天,葛蘭特與非裔同伴在費城和介入與轉化課程的導師見面,一同觀看非裔青年史特林(Alton Sterling)5日在路易斯安那州巴頓魯治(Baton Rouge)某便利超商前賣CD,卻遭警方開多槍擊斃的影片。
身穿黑色T恤、牛仔褲和喬丹鞋的葛蘭特靜靜地攤坐椅子上,每次說話前,總先凝視前方,好一會兒才開口。
葛蘭特說:「他只是想兜售,他大概是在賣CD,因為他找不到工作,後來事情搞砸了。」
這件事讓葛蘭特更下定決心貫徹計畫,一定要遠離執法人員,好保住小命。
房間另1頭的萊特(Nahkai Wright)點點頭:「我要確定我不會死。」
15歲、說話輕聲細語的他說:「別擋他們的路,我是這樣想的,要快點閃人。」
大多是非裔的這些男孩子和導師們討論著史特林遇害案和先前的案例,他們不覺得意外,也不太期望公平,或奢望有任何改變。
芮維爾(Xavier Revell)才15歲,但因為身材關係,看起來很像已經成年。外表比實際年齡大,總讓非裔青少年吃盡苦頭。
2014年美國心理協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人格與社會心理學期刊」(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刊登的研究就發現,非裔男孩常被誤以為年齡較大,甚至連10歲男童都曾被認錯,因此他們要是犯了罪,就常遭警察暴力相向。
芮維爾說,哥哥曾因外表被警察攔下:「條子老搞烏龍,我會保持冷靜,如果條子來了,我就閉緊嘴巴,說:『是的,警官。不是,警官。』如果他們把手放在你身上,別攻擊…。」
這時葛蘭特插話說:「有些人也是這樣,結果死了。他們什麼也沒做。」
房裡的人,都了解壓在身上的是多麼沈重的負擔,不是警察給的壓力,而是要保住性命這件事,就算他們知道,和警察交手時,他們會有多麼地無能為力。
41歲的老師道格拉斯(Joseph Douglas)說:「我永遠不會有時間把車停到路邊,不過我永遠有時間逃命。我說得越多,壞事就越有可能落到我的頭上。我要做的是:『怎樣才能盡快擺脫條子?怎樣才能盡可能地減少這種互動?』」
32歲的卡特(Vince Carter)贊同地說,他在費城開車時,好幾次被警察攔下,有時真的非常挫折。
有些老師說,他們的角色,就是傳授逃命經驗。
瓊斯(Reuben Jones)說:「他們心裡大概都是這樣想:『我沒錯,如果我要死了,我要堅守原則。』這麼死腦筋…不難想像為什麼這麼多黑人小夥子會死。」
對一些黑人小夥子而言,那個當下要挺過來,就等於是要他們吞下自尊,而這常常是有了一定年紀,才學得會的教訓。
道格拉斯說:「他們想著明天要怎麼改變事情時,得知道今天該怎麼活下去。他們得能和警察交手,然後還能活著離開。」(譯者:中央社鄭詩韻)105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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