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永康妻判刑9年 子判18年罰17億
2016/6/15 19:46(6/15 20:07 更新)
(中央社台北15日電)大陸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以受賄等罪名,一審判處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周永康的妻子賈曉曄有期徒刑9年,兒子周濱判18年,並處罰金約人民幣3.5億元(約合台幣17.5億元)。
兩人在宣判後,均當庭表示服從法庭判決,不上訴。
湖北省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官方微博8日公布,近日依法認定賈曉曄犯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一審判處有期徒刑9年,處罰金100萬元,並追繳受賄所得贓款贓物。
據公開資料,賈曉曄為周永康的第二任妻子,1968年7月2日出生,山西大同人,曾任職於中國中央電視台(大陸央視),擔任財經頻道(CCTV-2)編輯。
另外,宜昌市中級人民法院今天公開宣判周濱案,認定周濱是周永康受賄共犯,構成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非法經營等罪。
周濱因為自首、坦白、積極退贓、認罪悔罪,酌予從輕處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8年,處罰金3.502億元,並追繳違法所得。
中共當局自2012年底開始高舉反腐大旗,周永康是首位遭立案調查的政治局(前)常委,也是中共反腐,級別最高的官員。
中共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2014年7月29日以嚴重違紀對周永康立案審查;同年12月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開除周永康黨籍,並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大陸最高檢察院2014年12月6日宣布逮捕周永康,並立案偵查。2015年6月11日,判處周永康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1050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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