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強力護漁 5/1啟航赴沖之鳥礁
2016/4/29 10:12(4/29 14:5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針對「沖之鳥礁」案,海巡署今天說,將派遣「巡護九號船」及農委會「漁訓貳號船」,規劃5月1日自高雄港啟航,共同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巡護任務。1050429
公海護漁民 政府派船赴沖之鳥礁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9日電)政府展現強力護漁決心,海巡署今天說,經跨部會研商,決定派「巡護九號船」及農委會「漁訓貳號船」,5月1日自高雄港啟航,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巡護任務。
「東聖吉16號」漁船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作業時,遭日本公務船無理扣押,政府決定由海巡署及農委會共同派遣巡護船,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聯合巡護任務。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指出,「沖之鳥礁」距台灣鵝鑾鼻約860浬,日本為擴大專屬經濟海域範圍,逕自主張「沖之鳥礁」具有200浬專屬經濟海域,並扣押我國漁船。
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121條第3款規定,不能維持人類居住或其本身經濟生活的岩礁,不應有專屬經濟區或大陸礁層。
海巡署表示,政府認為「沖之鳥礁」僅為岩礁,不是島嶼,不能主張專屬經濟海域。
海巡署說,政府認為「沖之鳥礁」12浬外海域屬公海範圍,依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第87條規定,得主張公海捕魚自由,日本自無權在該海域取締台灣作業漁船,政府堅決捍衛台灣漁民擁有公海捕魚自由。
海巡署表示,政府為強力維護漁民作業權益,將「巡護九號船」及農委會「漁訓貳號船」,規劃5月1日自高雄港啟航,共同前往「沖之鳥礁」附近公海執行巡護任務,落實「漁民在哪、海巡就在哪」政策。105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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