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湖女童案 北市刑大:精神病患殺人
(中央社台北29日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今天表示,昨天發生的台北市內湖區隨機殺害女童案,涉案的王姓男子是「精神病患殺人」。
北市刑大偵查組發布新聞稿表示,近年來精神病患隨機殺人案件頻傳,本案已非首例,如何強化精神病患前端管理及追蹤輔導,以防制未達精神衛生法定義的「嚴重病人」脫管失控,是值得社會正視的問題。
北市刑大表示,犯嫌僅於民國95年持有安非他命遭警方查獲1次紀錄,迄今未再遭查獲毒品案件紀錄。另查犯嫌99年10月、103年10月曾因精神疾病與家人肢體衝突,由家屬送台北市立聯合醫院松德院區就醫,就醫期間驗尿未發現毒品反應,且犯嫌非毒品調驗及治安顧慮人口,昨天警方在犯嫌住處搜索時也未發現毒品或吸食器等相關事證,反而起獲29本疑精神疾病筆記本。
新聞稿指出,精神衛生法的地方主管機關為衛生局,依台北市社區精神病患或疑似精神病患送醫作業流程規定,民眾或地區行政人員發現罹患或疑似精神病患有自傷或傷人之虞或怪異行為出現時,通知警消機關後得依精神衛生法協助送醫,就醫後是否被評估為嚴重病人,而進一步由醫療院所實施通報列管,屬專科醫師依其專業認定權限。
北市刑大表示,如被鑑定為非屬精神疾病嚴重病人,無法依精神衛生法進一步實施「緊急安置」、「強制住院」,通常於症狀解除後隨即讓家屬帶走或自行離去,後續追蹤只能藉家屬依病患發病情形自主管理,現階段對居家治療(照護),仍須得病患同意為前提。
北市刑大說,查訪犯嫌父親表示,犯嫌退伍後,近4、5年來在家中屢有精神病癥兆,如每日拿抹布擦拭大門數十次等,犯嫌父親除不知如何處理疑似精神疾病的犯嫌,也極度無奈,犯嫌也成為社會不定時炸彈。1050329
警稱殺童凶嫌為精神病患 聯醫:非診斷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9日電)台北市內湖昨天發生殺童案,北市刑事警察大隊今天表示,該案是精神病患殺人。台北市立聯合醫院則說,這不是臨床診斷評估,警方可能是認為有精神異常徵兆。
一名4歲女童28日上午11時許,和母親到西湖捷運站準備和爺爺等家人吃中飯,33歲的王姓男子突然持菜刀,從後方往正騎著兒童腳踏車的女童後頸部猛砍,導致女童身首異處,當場死亡,凶嫌隨後遭趕到的警方逮捕。
北市聯醫指出,王嫌有毒品前科紀錄,曾在北市聯合醫院的精神科專科醫院松德院區就診,但僅在103年曾到急診就醫一次,留院觀察一天就離開,後續也沒有到門診追蹤治療,無法判定有精神疾病,王嫌也沒有精神障礙手冊。
不過市刑大今天發布新聞稿,強調該案是「精神病患殺人」,因王嫌父親表示,王嫌自退伍後,近4、5年來在家中屢有精神病癥兆,如每日拿抹布擦拭大門數十次等,且在其家中查獲29本疑似精神疾病的筆記本,內容提及「反共抗俄」以及要找「四川女子傳宗接代」等。
市刑大表示,精神病患隨機殺人案件頻傳,如何強化精神病患前端管理及追蹤輔導,以防制未達精神衛生法所定義的「嚴重病人」脫管失控,是值得社會正視的問題。
聯合醫院松德院區院長楊添圍則說,王嫌103年10月時前來就醫,經過留院觀察一晚,隔天即離院,後來沒有治療,也沒有更可靠的資訊可供判斷,無法確認王嫌有精神疾病。
楊添圍說,王嫌就醫後已經過了將近1年半,或許狀況有惡化,這部分院方不得而知,警方可能是認為有精神異常徵兆,但這不是臨床診斷評估。
楊添圍也強調,精神疾病患者的暴力與犯罪危險性並未顯著高於一般人,盼外界勿對已經罹患精神疾病的病人與家屬造成更大的壓力,加重其疾病與照顧的負擔。105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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