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高層解盲前賣股 聲明強調未偷賣
2016/3/26 20:29(3/26 20:47 更新)
(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6日電)浩鼎解盲前內部多名主管密集賣股,再度引發熱議,浩鼎今天發表聲明強調並未「偷偷」、「暗暗」賣股,一切依法公告,呼籲媒體依事實報導。
浩鼎風暴愈演愈烈,除了翁啟惠女兒翁郁琇在新藥解盲前有出脫持股外,浩鼎11位董事及高階主管也陸續出脫持股,其中身分最敏感的總經理黃秀美,共計出脫持股85張,再度引發市場議論。
浩鼎今天再度發出聲明稿提出4點說明,希望媒體能依事實報導。
1.處長級以上職位為內部人,其身分及買賣情形依法均須公告,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均可查詢。
2.依法規定,內部人買賣股票,買股不用事先申報,賣股若每日在10張以上,必須依法事先申報;若在10張以下,每個月底由公司統籌申報內部人買賣情形並於觀測站上揭露,亦即內部人所有買賣均列為公開資訊,且浩鼎均依法揭露,並無「偷偷」、「暗暗」賣股情事。
3.內部人每人財務情況不盡相同,各有其稅務和理財規畫,尤其去年浩鼎辦理了現金增資和員工認股憑證,因而有些內部人賣股是為了籌措認購認股憑證資金,亦有賣股後反而持股增加情形;且內部人買賣自家股票有相對應的嚴格限制,例如買股後6個月內不能賣出,因而個人視財務、稅務需求所做的調節,並非對公司沒有信心。
4.浩鼎已在解盲前1個月禁止所有員工買賣公司股票,報刊所揭露的浩鼎內部人買賣,均在解盲禁令前個人處分,並非大量或集體出脫,不能被視為內部人對解盲結果好壞的評斷,更無內線交易之疑慮。1050326
※你可能還想看:
查浩鼎案 士檢:翁郁琇曾出脫股票
張念慈二度聲明 回溯翁郁琇買浩鼎過程
查浩鼎案 王儷玲籲:大家冷靜
當主委未追浩鼎案 曾銘宗:當時無疑慮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