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投行 陸委會:以亞銀成員身分加入
2016/1/17 22:39(1/17 22:5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尹俊傑台北17日電)陸委會今晚表示,依亞投行協定規定,台灣可以亞銀成員身分加入,名稱以「中華台北」為底線。若有傷害尊嚴或權益,政府絕對不會接受。
針對台灣加入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AIIB,簡稱亞投行),亞投行行長金立群上午引用協定條文,指「不享有主權或無法對自身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申請方」,應由「對其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銀行成員」同意,或代為申請。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晚間指出,依亞投行協定第3條第2款規定,亞洲開發銀行(ADB)成員若未能以簽署協定生效方式加入亞投行,可經理事會特別多數投票同意後,成為亞投行成員。
陸委會說,台灣為亞銀成員,自可依上述規定以亞銀成員身分申請加入,「籲請亞投行正視我方參與的權益」。
在名稱方面,陸委會表示,將參考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等慣例,以各方能接受的「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為底線,不會接受「Taipei, China」等不符人民期待的名稱。
至於金立群引用的亞投行協定第3條第3款規定,陸委會強調:「政府已公開表明此條款跟我國申請入會無關,不適用於我方,任何不利我方參與及傷害我尊嚴或權益的情形,我方絕對不會接受。」
陸委會表示,政府已啟動跨部會專案會議積極推動台灣加入亞投行,將在取得國會和社會各界支持下,秉持尊嚴、平等原則,爭取成為亞投行成員,爭取國家最大利益。10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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