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宜宅等案 趙藤雄遭判2年緩刑5年
2015/12/25 16:09(12/25 20:2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5日電)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同案被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遭判21年徒刑。
台北地方法院今年3月就趙藤雄等5名被告涉嫌八德合宜住宅弊案等案宣判,其中依貪污等罪判處葉世文19年、趙藤雄4年6月。全案經上訴,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1041225
趙藤雄緩刑 遠雄:貢獻專業做公益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25日電)八德合宜住宅等弊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判遠雄集團創辦人趙藤雄2年徒刑,緩刑5年,並繳公庫2億元定讞。遠雄企業團表示,趙藤雄今後就如他在庭上所述,「貢獻專業,從事公益」。
八德合宜宅案趙藤雄遭判決應執行2年徒刑,併科罰金140萬元,緩刑5年,須繳公庫2億元確定。另外,同案被告、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遭判21年徒刑。
遠雄企業團指出,趙藤雄非常感謝客戶、廠商和社會各界的關心,今後就如他所述「貢獻專業,從事公益」,遠雄企業團旗下各事業體完全由專業經理人負責營運管理,並提供客戶服務。
趙藤雄目前擔任遠雄企業團董事長,及遠雄文教公益基金會董事長職務。104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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