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德正衝撞總統府 判賠償344萬
2015/12/8 11:24(12/8 11:41 更新)
(中央社記者蔡沛琪台北8日電)男子張德正去年駕車衝撞總統府,事後和任職車行遭總統府連帶求償。台北地院今天判決他與車行應連帶賠償344萬餘元。
全案緣於,張德正與前妻官司遭判刑,自認司法不公,在去年1月25日駕駛貨車衝破總統府防彈門,進入總統府車廳,遭檢方依殺人未遂、妨害公務、毀損建築物、毀損物品罪和文化資產保存法毀損古蹟罪、侵入住宅罪起訴。
法院一審依殺人未遂等5罪判刑5年10月,二審加重改判刑6年,他未上訴而案件定讞。
民事部分,張德正和任職公司遭總統府連帶求償新台幣340多萬元。104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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