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快樂歌無版權 可免費使用
2015/9/23 11:27(9/23 12:17 更新)
(中央社記者吳協昌洛杉磯22日專電)洛杉磯聯邦法院今天判定,華納音樂並沒有擁有「生日快樂歌」的版權,也就是說,經過了80年,「生日快樂歌」正式成為免費歌曲。
「生日快樂歌」的作者是希爾姐弟(Patty Smith Hill & Mildred J. Hill),原本名為「大家早安」,1893年寫成這首歌,並配上簡單的旋律;隨後希爾家族將這首歌放在「幼稚園的歌曲故事」一書中,並將版權讓給桑米公司(Summy Co.)。
隨後華納音樂從桑米公司的後繼者買下這本書的版權,並且向使用者收費;一般估計,華納音樂每年可以從「生日快樂歌」收取約200萬美元的使用費。
直到如今,只要在舞台表演、電視劇、電影或是賀卡中使用「生日快樂歌」,都還得付費給華納音樂,即使在餐廳裡唱「生日快樂歌」,技術上也必須付費給華納音樂。
不過這一切到今天為止,聯邦法官金恩(George King)認為,桑米公司從來就沒有擁有「生日快樂歌」歌詞的版權,也終結了這項爭議。
原告律師紐曼(Randall Newman)開心的說,經過了80年,生日快樂終於免費,真是難以置信;而提起這件訴訟的「你們早安」製片公司老闆尼爾森(JenniferNelson)也說,這對音樂人來說是一項重大的勝利,大家都等待這個結果許久。104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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