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北市將提釋憲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3日電)台北市民政局今天表示,為關心同志權益,對於現行民法限制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是否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將聲請大法官解釋。
民政局說明,世界各國對同性結婚均已逐漸採取開放的態度,美國最高聯邦法院最近即認定,同性伴侶結婚的權利亦屬該國憲法保障範圍。
但現行民法親屬編等相關法令規定,婚姻限制為一男一女結合,民政局表示,為關心同志的權益,對於相關婚姻法令是否憲法保障人民的自由權、平等權等問題,已草擬釋憲文,將聲請大法官解釋。
民政局說,在民主法治的國家中,有關人民自由權利的保障屬行政機關應該關注的重大議題,現行限制人民婚姻自由的法律制度,是否符合我國憲法精神、限制理由是否充分,大法官會議迄未做成相關解釋,因此台北市政府民政局以戶籍登記地方主管機關的立場聲請釋憲。
民政局說,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規定,戶籍登記的主管機關為內政部,北市府聲請釋憲程序需經內政部層轉辦理,因此民政局已於7月2日草擬相關釋憲文件,7月20日經市府核定,近日將函報內政部層轉辦理,預計下週釋憲公文就會送到內政部。1040723
北市聯合婚禮 今年開放同性伴侶參與
(中央社記者顧荃台北23日電)台北市民政局今天表示,北市聯合婚禮開放同性伴侶參與,自今年10月舉辦的第二場聯合婚禮開始實施,市長柯文哲將成為首位為同志伴侶證婚的台北市長。
台北市自民國62年起舉辦聯合婚禮,由市長親自證婚,至今已有超過1萬6000對新人參加。但因「台北市聯合婚禮參加辦法」規定,參加聯合婚禮需均符合民法的結婚要件,也就是限制只能1男1女參加,排除同性伴侶,引起爭議,北市一度要舉辦不限性別的「自由婚禮」,但導致性別團體批評「差別對待」、「本末倒置」。
民政局表示,7月初市政會議通過廢除「台北市聯合婚禮參加辦法」,從今年10月24日舉辦的聯合婚禮開始,不限參加伴侶性別,報名日為8月24日至8月28日。
民政局說明,民國97年5月23日後,民法結婚登記改採「登記婚」,結婚只需到戶政事務所登記,不再以公開儀式為必要,聯合婚禮只具象徵意義,不需限制性別;加上各縣市都沒有制定聯合婚禮相關法規,因此決定廢除「台北市聯合婚禮參加辦法」,也為性別限制解套。
民政局說,北市府關心同志權益,日前開放同性伴侶可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註記,雖不具法律效力,也不會出現在身分證或戶籍謄本等文件上,不過註記後,戶所將發給登記人各一份證明伴侶關係的公文,若有醫療需求,同性伴侶可互相為對方簽署手術同意書。
依民政局統計,從6月17日開放同性伴侶註記之後,至今天中午為止,共有11對同性伴侶註記。
另外,北市府認為,現行民法限制婚姻為一男一女結合,有違反憲法保障的人民自由權、平等權等疑慮,將向大法官聲請釋憲,民政局已於7月2日草擬相關釋憲文件,7月20日經市府核定,依法函報內政部層轉辦理,預計下週釋憲公文就會送到內政部。104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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