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安保政策大轉變 內閣准新法案
(中央社記者楊明珠東京14日專電)日本政府今天傍晚召開臨時內閣會議,批准11項有關解禁集體自衛權等的安全保障法制相關法案。這被視為二次大戰後,日本安保政策的大轉變。
日本內閣今天批准的安保相關法案為兩大項法案,包括「國際和平支援法案」及「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後者包裹著10項法案。
國際和平支援法案規範自衛隊只要先獲得國會的批准,可被派遣到紛爭地或對多國籍軍隊進行後方支援。
日本自衛隊至今若要被派遣到海外的話,是以特別措施法為根據,但修法後,屬永久法,可儘速、不限地區派遣自衛隊到紛爭地。
只要不是戰鬥現場,自衛隊可對作戰中的他國軍隊提供後方支援、彈藥等。另外,被視為「設限」的機制是,自衛隊要外派,須先獲得國會批准。眾、參議院各在7天內議決。
「和平安全法制整備法案」是由10項現行法案統括為一大項,包括武力攻擊事態法修正案(改名為武力攻擊暨存立危機事態法)、周邊事態法修正案(改名為重要影響事態法案)、聯合國維持和平活動(PKO)合作法等。
武力攻擊事態法修正案規範可行使集體自衛權,新設了「存立危機事態」,在「日本受到武力攻擊或與日本有密切關係的他國遭到武力攻擊,國民的權利有徹底遭顛覆的明顯危險」的情況下,即使日本沒直接受攻擊,也可動武。
有關周邊事態法修正案,原本周邊事態法於1999年立法時是設想朝鮮半島「有事」,範圍是「日本周邊」,但修法之後,去除地理上的限制,改名為「重要影響事態法案」。自衛隊的派遣是地球規模,支援的對象,也包括美國以外的國家。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今晚在首相官邸(行政中心)召開記者會表示,「現在已不是光靠一國之力可守護自己國家安全的時代」。
安倍舉出日本人在阿爾及利亞、敘利亞等遭恐怖分子殺害的案例,以及北韓發射彈道飛彈的威脅的案例說,「不能不正視這些嚴峻的現實。」
他強調,要做好毫無縫隙的因應措施,鞏固美日同盟可形成遏制力。
安倍指出,新安保法案中有嚴格的設限,而且還需國會的批准,集體自衛權是極有限度的行使。他強調,「有人擔心日本會被迫捲入美國的戰爭,但這絕對不可能,日本行使武力是為了守護日本國民,這是日本與美國的共識。」
今天內閣會議批准的新安保法案,明天將提交國會審理,本月下旬開始審理,預定7月下旬立法通過。104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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