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德威揮肘被判二級惡意犯規 PLG罰2.5萬
2021/4/29 13:56(4/29 14:16 更新)
(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彰化29日電)P. LEAGUE+ 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中鋒李德威昨天季後挑戰賽揮肘撞到桃園領航猿前鋒施晉堯,因打到頸部以上,聯盟今天認定為二級惡性犯規,罰款新台幣2.5萬元與記點2點。
台灣職業籃球聯盟P. LEAGUE+(簡稱PLG)昨天季後挑戰賽第3戰移師到彰化體育館,由夢想家出戰領航猿,夢想家決勝節進攻當機,領航猿連2場比賽上演逆轉戲碼,以82比79帶走勝利,並在5戰3勝制系列賽以2比1率先聽牌。
不過,昨天關鍵第四節發生一段插曲,李德威在比賽倒數6分31秒籃下進攻時,揮肘打到施晉堯頸部以上,當場被裁定違反運動精神。
聯盟今天發布新聞稿,經再次審視影片,此動作實屬不必要且過度動作,因打到頸部以上,認定為二級惡性犯規,基於保護球員維護及球賽良好秩序,對李德威開罰2.5萬元與記點2點。
根據聯盟規定,惡性犯規記點,累計3點者加罰禁賽1場,而累犯也會加重罰則,各級惡意犯規,第二次罰款2倍金額、第三次罰款3倍金額、依此類推。(編輯:吳協昌)1100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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