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3婦騎電動代步車誤闖國道水上段 幸未發生意外

2024/5/4 18:24(5/4 18:3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國道1號南向嘉義水上路段4日下午有3名婦人乘電動代步車誤闖國道,線上巡邏車發現後,隨即護送她們平安下嘉義系統交流道。(第四公路警察大隊提供)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傳真  113年5月4日
國道1號南向嘉義水上路段4日下午有3名婦人乘電動代步車誤闖國道,線上巡邏車發現後,隨即護送她們平安下嘉義系統交流道。(第四公路警察大隊提供)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傳真 113年5月4日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蔡智明嘉義縣4日電)國道1號南向嘉義水上路段,今天下午發生3名婦人各自騎乘電動代步車一同誤闖國道,警方獲報後協助3人離開高速公路,幸未發生意外,但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規定製單舉發。

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第四公路警察大隊今天發布新聞資訊指出,下午3時18分許接獲嘉義縣警局轉報,國道1號南向271公里(嘉義水上路段)外側路肩案,出現3人乘坐電動輔助代步車,持續往南行駛。

警方說,線上巡邏車在下午3時22分發現這3名婦人,她們是路況不熟才誤上國道,半小後安全護送下嘉義系統交流道。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國道警察表示,乘坐電動輔助代步車誤上國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4項規定,處駕駛人新台幣30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已依規定製單舉發。

國道警察提醒車輛駕駛人,倘誤上國道應將車輛立即停靠路肩勿再行駛,人員則應到護欄外或其他安全地點等候,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編輯:謝雅竹)1130504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