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釋憲案 7 / 法務部:476殺人案只有1件死刑定讞 審判嚴謹
死刑存廢為台灣社會矚目議題,憲法法庭4月23日針對37名待決死囚提出的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進行言詞辯論,聚焦死刑是否違憲、若合憲須要有何配套措施等爭點。憲法法庭最快將於今年7月下旬做出判決,是否影響死刑存廢或牽動修法,各界高度關切。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3日電)憲法法庭進行死刑釋憲案言詞辯論,法務部檢察司長郭永發說,近5年殺人等案共476件,只有1件判死刑定讞,審判相當嚴謹。支持死刑民調高達8成以上,與主張廢死者差距相當大。
王信福等37名死囚認為死刑違反憲法平等權、生存權、比例原則,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並停止執行,憲法法庭今天召開言詞辯論庭,邀集死囚訴訟代理人、法務部及專家學者陳述意見,討論死刑是否違憲。
憲法法庭上午進行開場陳述、交互詰問後,下午進行大法官詢答。大法官詹森林詢問假設像鄭捷案等情節重大案件,在沒有誤判的狀況下,死刑是否違憲。死囚訴訟代理人李念祖表示,怎麼定義是個問題,情節重大是否處死刑是另一個問題。1998年羅馬規約沒有規定情節最重大之罪要處死刑,1966年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也是如此。
詹森林問法務部,大法官審理同性婚姻、通姦除罪等案,法務部均主張違反多數民意,現在又說廢除死刑違反多數民意,大法官是否一定要跟民意妥協。另外,前法務部長陳定南部長曾主張死刑替代方案,是否立法怠惰。
郭永發指出,死刑不能拿同婚、通姦除罪化相比,死刑涉及國家刑事政策,同婚涉及的是個人法益,通姦則是侵害配偶權的問題,這兩案與死刑無法比較。
郭永發表示,支持死刑的民調高達8成以上,與主張廢死者差距相當大,從民國108年至今476件有關殺人等命案僅1件死刑定讞,可見審判過程相當嚴謹。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簡美慧表示,廢除死刑跟死刑合憲是兩回事,法務部認為死刑存廢可以討論,只要消弭民意反彈在合理合宜替代案之下就可以討論死刑存廢,法務部並沒有立法怠惰。(編輯:方沛清)11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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