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總統公布 國家機密保護法刪除永久保密規定

2023/12/28 11:44(12/28 13:31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示意圖。(圖取自Pexels圖庫)
示意圖。(圖取自Pexels圖庫)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法務部今天指出,總統於12月27日公布國家機密保護法修正條文刪除國家機密「永久保密」規定,延長保密期限須報請原核定機關或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核定,以強化監督機制。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法務部表示,本次修法重點包括修正本法所稱機關的定義,明定行政法人及受機關委託行使公權力的法人適用本法;修正國家機密最長保密期限之文字用語,刪除延長次數限制,改由原核定機關或其上級機關有核定權責人員,於未逾各機密等級法定最長保密期限之情況下,視實際情形予以延長或變更,以保持彈性。

法務部指出,修正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的國家機密保密期限,刪除永久保密規定,增訂延長保密期限的檢討機制及重新核定保密期限的過渡條款規定;增訂涉及國家機密人員的返台通報義務及違反處罰規定。(編輯:李錫璋)1121228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