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性侵國小男童產子判刑17年半 桃市解聘女老師上訴

2023/12/11 13:5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吳睿騏桃園11日電)桃園有國小女老師在擔任班導期間,9次與班上小六男童發生性關係甚至懷孕產子,女老師遭判處有期徒刑17年6月,並遭解聘、終身不得聘任。桃園地方法院今天證實被告已提起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日前審理認為,女老師身為男童班導師,竟為滿足性慾對男童強制性交,對男童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均生不良影響,更可能造成家長對學校教育的不信任,依對未滿14歲男子強制性交罪,判女老師有期徒刑17年6月,可上訴。女老師也被學校解聘、終身不得聘任。

根據了解,女老師對一審判決不服,因此提起上訴,桃園地院今天證實,被告已經提起上訴。

桃園地院判決書指出,女老師是男童國小五、六年級班導師,女老師在109年2月25日至6月23日期間,利用課堂間、午休時間等共性侵男童9次,還在同年5月懷孕,最後產下1子;全案因男童父親發現後報警,女老師被桃園地檢署依妨害性自主罪嫌起訴。(編輯:張銘坤)112121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