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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市男5樓洗外牆墜樓不治和解 雇主過失致死起訴

2023/11/22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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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2日電)嘉市羅姓男子今年7月間清洗新建物外牆,不慎從5樓高處墜落地面不治;嘉檢認為包商未在施工處設置防護網等措施,明顯疏失,雙方雖和解,但分期賠償時間過長,仍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

嘉義地檢署起訴書指出,羅男7月1日上午在民雄鄉1處新建房屋5樓處清洗外牆磁磚時,不慎墜落1樓地面,緊急送醫急救,因高處墜落,造成頭部重創、左側血胸等傷勢,仍宣告不治。

羅男兒子向承包建物外部裝修、增建工程的包商曾姓男子提告,警訊後,警方依過失致死罪嫌函送法辦。

起訴書表示,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雇主對於在高度2公尺以上的高處作業、勞工有墜落之虞,應督促勞工確實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及其他必要防護具,包商曾男當時未督促羅男使用,且未在施工架開口處設置護欄等防墜措施。

檢方表示,包商曾男坦承犯行,具悔意,偵查中也與羅男家屬達成和解,並分期賠償金;另外,被害人告訴代理人於偵查中陳述,若曾男履行和解條件,同意給予緩起訴處分。

不過,嘉檢偵結,因分期時間過長,仍依過失致死罪嫌起訴,檢方並建請法官審酌上情,量處適當刑責。(編輯:陳仁華)11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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