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遭電擊棒逼跪砍死債主 二審仍判13年
2022/3/15 12:05
(中央社記者洪學廣高雄15日電)高雄戴姓男子和莊姓男子有債務糾紛,由於戴男曾遭莊男以電擊棒逼下跪討債積怨已久,109年持大草刀砍死對方,高雄地院一審依殺人罪判13年,高雄高分院今維持原判,可上訴。
高雄高分院上午9時許召開遠距視訊法庭,承審法官宣判維持原審見解和13年刑度,駁回戴男上訴,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指出,25歲戴男因積欠33歲莊男債務,109年10月8日遭對方持球棒跟電擊棒脅迫下跪還錢,且手機還被搶走查看,戴男不滿莊男透過他的手機結識騷擾自己的乾姐姐,以及遭脅迫影片外流,因此心生殺機。
同年10月18日晚間戴男發現莊男在乾姐姐家中,便將長40公分大草刀放在肩背帆布袋內前往尋仇,進門後隨即持刀朝莊男揮砍,莊男則拿出球棒自衛,雙方從屋內打到屋外電梯門口,結果莊男遭砍斷右腋下動脈,當場血流如注,經送醫急救仍告不治,戴男則把球棒帶走離去。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戴男雖坦承行凶,但辯稱是長期遭欺負,且在工作的洗車場2度被堵積怨,案發當天才會持刀前往,要莊男不要再騷擾乾姐姐和家人,且當時對方也有拿球棒攻擊他,自己只是防衛過當失手砍死莊男。
不過,一審法官經勘驗當天電梯監視器畫面,發現戴男早在搭電梯時就已從帆布袋內拿出預藏大草刀握在手上,且乾姐姐也證稱戴男一進門就開始砍人,據此不採信他的辯詞。
高雄地院合議庭審酌戴男先前曾因毒品案遭判刑5月執行完畢,且這次不滿遭莊男暴力討債、乾姐姐被牽連騷擾等,卻不循法律程序處理糾紛,即持大草刀砍殺對方,犯後又未能完全坦承行凶,加上莊男家屬不接受道歉,甚至求處死刑等,一審依殺人罪判他13年徒刑。(編輯:郭諭儒)111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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