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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抗議事件 曾銘宗陳宜民緩起訴

2021/7/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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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9日電)國民黨立委曾銘宗、前立委陳宜民108年間到外交部抗議,曾銘宗涉拉住外交部科員手臂,陳宜民則涉嫌推擠及拍落女警帽子,北檢今天分別依強制、妨害公務罪,處分曾、陳緩起訴。

此外,當天一同到外交部抗議的李明賢、王欣儀、張斯綱、林金結、林德福、徐弘庭等國民黨籍民意代表,被控包圍、推擠外交部科員涉嫌妨害公務等罪嫌;檢察官認為罪嫌不足,不起訴。

全案起於,民國107年9月燕子颱風重創日本關西機場,大阪辦事處因網路瘋傳未提供台灣人妥善協助而飽受抨擊,前駐大阪辦事處處長蘇啓誠同年9月中旬在寓所輕生。

台北地檢署查出,曾銘宗、陳宜民等時任國民黨立委及民代108年12月6日到外交部抗議,與員警數度發生推擠,案經警方移送偵辦。

北檢緩起訴處分書指出,曾銘宗在外交部抗議時,見外交部翁姓科員持手機拍攝且未提供識別證供他查看,徒手抓住科員右手臂約20秒,高喊「現行犯、送地檢署」,涉嫌強制罪,考量曾銘宗坦承犯行,當庭向科員表示歉意,科員表示不追究,處分緩起訴1年。

此外,陳宜民則是拍落警政署保安警察第六總隊女警的便帽,又動手推擠女警,涉嫌妨害公務;檢察官考量陳宜民坦承犯行並向女警道歉,女警表示不再追究,處分緩起訴1年。(編輯:方沛清)11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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