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母勒斃小女兒帶大女兒尋短未遂 一審判3年2月

2020/12/29 18:52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29日電)台中市林姓女子去年7月,不堪照顧罹患罕病小女兒壓力,與大女兒一同勒斃小女兒後,林女帶大女兒輕生,林女前夫趕到現場救回。台中地院審理後,判處林女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43歲的林女離婚後,獨自扶養2名13歲、11歲的女兒,其中小女兒患有罕見疾病、生活無法自理,平時由外籍看護工照顧。

民國108年7月27日下午,林女疑因長期不堪照顧壓力,且負責照顧的看護工將返國,預先寫好遺書,準備帶2名女兒在租屋處尋短。

林女先讓小女兒服用安眠藥,與大女兒將小女兒勒斃後,林女帶大女兒準備尋短,但大女兒立即打電話通知父親。

林女前夫接到電話後趕到現場,發現小女兒已明顯死亡,林女與大女兒則陷入昏迷,2人都被送醫救治。台中地檢署偵辦後,依殺人罪嫌起訴林女,另林女大女兒被送到台中少年觀護所安置。

台中地院審理時,林女經精神鑑定,案發當時罹患重度憂鬱症,且林女大女兒為母親求情,合議庭審酌,林女獨力照顧2名女兒、壓力甚大,犯案情堪憫恕,依與少年共同故意對兒童犯殺人罪,判處林女3年2月徒刑,可上訴。(編輯:陳仁華)1091229

珍惜生命,自殺不能解決問題,生命一定可以找到出路。若需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或衛福部安心專線「1925」。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地機族
172.30.14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