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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明華園演出涉詐領直播經費 嘉市前科長遭起訴

2020/6/9 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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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9日電)嘉義市文化局陳姓前科長被控於106年辦理明華園演出活動時,涉嫌假借網路直播名義,詐領新台幣8萬元經費,並轉交長期配合的業者,嘉義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起訴。

嘉義地檢署今天發布起訴書指出,嘉義市文化局前表演藝術科長陳姓男子,已轉往台南市文化局任職,於106年4月間,嘉義市文化局辦理明華園演出活動時,明華園並未同意進行網路直播,但陳男卻要求長期配合的業者黃姓夫婦製作直播報價表,進行虛偽比價。

明華園演出時,陳男以演藝廳設備錄下表演影像,作為經費報銷憑證用途,並委託黃姓夫婦開立發票,交由文化局約僱人員陳姓女子辦理不實經費核銷,向文化局請款8萬元,8萬元並列入黃姓夫婦公司的營業收入會計帳中。

起訴書表示,106年11月間,陳男警覺檢調已進行不實經費核銷事件的調查,為規避相關刑責,竟向明華園演出部經理謊稱文化局另外補助現場拍攝影片授權費8萬元,事後,黃姓夫婦將8萬元轉入明華園帳戶。

被告陳男於調查及偵查中,皆坦承犯行;業者黃姓夫婦也坦承未承攬明華園演出網路直播業務,只是應陳男要求尋找其他業者進行比價、報價作業。

嘉義地檢署檢察官陳靜慧偵查終結,將被告陳男、約僱人員陳女及黃男、林女夫婦依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及偽造文書罪嫌起訴。(編輯:李錫璋)1090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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