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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人士進校園違規 法界建議民事求償

2019/6/13 2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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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13日電)國內部分大學訂定校內車輛管理辦法,校外人士違規,若未繳罰款,車輛可能被運離現場並上鎖。法界人士指出,車輛上鎖易引發糾紛,建議校方可循民事途徑求償。

屏東科技大學學生網路投訴,指日前在校內騎機車闖紅燈,收到校方開的新台幣200元罰單,質疑學校是否有權進行開罰,校方表示,是依照校內通過的車輛管理辦法開罰;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交通隊則表示,學校車輛管理辦法屬於大學自治。

國內不少大學訂定車輛管理辦法,對於校外人士部分,大葉大學規定,校外人士未依規定停放車輛,將沒收通行證,並得依實際情況將車輛運離現場並上鎖。國立台北藝術大學則要求需繳清違規處理費後放行。

日前有民眾在大學內機車違停被鎖大鎖,控告校方妨害自由,最後檢方予不起訴處分。法界人士表示,妨害自由或強制罪的對象是人,將車輛上鎖的行為並不能拘束人身自由,構成要件很難成立。

法界人士指出,校外人士領取校方停車證進入校園,已與校方構成契約關係,校外人士若違規不願付罰款,將車輛上鎖雖難構成犯罪行為,但容易徒增糾紛,若校外人士拒絕繳罰款,建議校方可循民事訴訟求償。(編輯:陳俊碩)108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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