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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公性侵外孫女逾百次 一審判20年

2019/5/8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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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8日電)一名59歲的外公涉嫌自民國99年起,性侵自己國小的外孫女長達6年,逞獸慾逾百次。士林地方法院今天依妨害性自主罪判這名外公有期徒刑20年。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這名外公擔任工地臨時工,與女兒、外孫女等人同住新北市某處。99年12月間至100年1月間,外公在房間內猥褻當時唸國小四年級的外孫女2次得逞;100年2月至104年6月間,性侵外孫女106次得逞。

判決表示,這名外公在外孫女滿14歲的104年6月至105年6月間,性侵孫女23次得逞。被害人承受過大壓力,105年向同學透露自己被性侵,同學的母親撥打113婦幼保護專線,外公的惡行才被揭發。

這名外公在法院審理時坦承犯行,並向外孫女道歉。外孫女也向承審法官求情,希望法院判輕一點。

士林地院審理後,認定外公涉犯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猥褻罪,共2罪;對未滿14歲之女子為強制性交罪,共106罪;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共23罪。

法院認為,被告身為被害人外公,未能善盡妥慎愛護之責,竟為滿足個人性慾,違悖人倫綱常,戕害孫女身心健全成長,造成難以磨滅的傷害,又長期將孫女當作發洩性慾的對象,實為社會道德、法理所不容,判決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全案可上訴。(編輯:張銘坤)108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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