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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鼎案一審無罪 張念慈:原本即為莫須有指控

2018/12/28 11:27(12/28 11:59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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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韓婷婷台北28日電)浩鼎案,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今天宣判,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浩鼎董事長張念慈表示,對於此一意料中的結果,沒有欣喜,只有更大的期盼。

前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被控收受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賄賂,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士林地方法院一審今天宣判,判決翁啟惠、張念慈無罪,全案仍可上訴。

在一審結果出爐第一時間,張念慈發表聲明表示,欣聞台北士林地院對貪污行賄案做出無罪的公正判決,除了向承審法官兩年來抽絲剝繭、鉅細靡遺查證的審慎態度致敬外,對於此一意料中的結果,沒有欣喜,只有更大的期盼。

他指出,此一官司本就是莫須有的指控,2年多來,耗費了可觀的社會成本,不僅造成個人、公司名譽嚴重受損,在失控的媒體和禿鷹操弄下,無數投資人血本無歸,損失慘重;關係產業研發、創新動能的技術轉移因而停滯,生技產業陷入寒冬,迄今還在苦撐待變。

他誠摯盼望今天的判決能成為終結這一連串負面打擊的起點,從此記取教訓,對新藥研發政策、技轉規範、國人投資、乃至媒體報導,都應以尊重專業、本諸事實的態度,良性互動、進行溝通,或指正、批評,還給產業健康的發展空間。(編輯:鄭雪文)10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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