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府媒體採購爭議 檢方分案調查是否不法
2018/12/21 17:46
(中央社記者盧太城花蓮縣21日電)花蓮縣政府運用公務預算委託記者蒐集輿情,花蓮地檢署已分案調查,釐清是否有官員涉不法。
媒體報導,前花蓮縣長傅崐萁任內開25個採購案,用公帑找記者當「輿情員」,根據政府公開資料顯示,超過10家媒體駐花蓮記者涉入,事件揭發後,多家媒體記者已去職,包括聯合報、東森、台視、三立、壹電視、客家電視台,民視則祭停職處分。
其中,一名取得標案的曾姓人員,被質疑是TVBS李姓記者的代理人,T台原先對此否認,並表示李姓記者當初知悉後,覺得不適宜參與投標,予以婉謝,強調T台與此案無關。
但TVBS昨晚發聲明表示,為求謹慎,TVBS仍指示李姓記者北上接受公司總部調查,過程中李員一直矢口否認,直到20日下午才坦承,確實透過曾姓人員擔任中間人,涉入花蓮縣政府宣導採購案。
花蓮地檢署主任檢察官王怡仁表示,事件曝光後昨天已剪報蒐集報章媒體資料分案調查中。將釐清是否有花蓮縣政府官員涉嫌圖利自己或他人罪,或違反政府採購法綁標、圍標的可能性。
有關於記者一度否認,欺瞞公司行為,是否涉及背信罪將一併釐清。
另外,今天有民眾向媒體反映,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入監前,有一筆「縣政府宣導平面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採購標案。
記者進入政府電子採購網站,確實今年8月9日有一筆花蓮縣政府限制性招標公告,標案名稱「107年下半年縣政宣導素材資料庫蒐集建立服務案」,總經費379萬500元。
有關這部分,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謝明宏表示,因業務承辦人員請休假至新任縣長徐榛蔚就職後,因此他也調不到相關資料。(編輯:吳佳穎)10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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