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崐萁炒凱聚案求判無罪 想回花蓮照顧偏鄉
(中央社記者劉世怡台北26日電)前花蓮縣長傅崐萁涉炒作凱聚等股票案,高院今天辯結,訂於明年2月20日宣判。傅崐萁感嘆父親還沒百日就因另案入監,留老母親在家,請求判無罪,想回花蓮照顧偏鄉老人兒童。
花蓮縣新當選縣長徐榛蔚為傅崐萁妻子,傅崐萁因立委任內涉合機炒股案,被判8個月徒刑,於9月25日入獄服刑,10月30日暫移監台北看守所,台灣高等法院更三審今天審理傅崐萁被控於民國86年間炒作凱聚等股票案情,提解傅崐萁出庭。
傅崐萁準備多份當年報紙資料並以螢光筆劃重點,主張當年投資原因單純,認為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股票有潛力才進行買賣,全部交易金額破兆元,「我31歲的人,有可能買賣破兆嗎」,在偵查期間,他認為通常違約交割及內線交易才會重判,他是賠錢的情況為何要認罪。
傅崐萁說,這起案子,使他有案在身20多年,十分痛苦煎熬,若合議庭認為他操縱股價有犯意,他表達認錯,請求合議庭以證據判斷,依照無罪推定原則,做出公平公正的判決。
傅崐萁表示,父親還沒百日,他就因另案入監,留老母親在家,請求判無罪,讓他還有機會回花蓮照顧偏鄉老人兒童。
公訴檢察官張銘珠則說,傅崐萁沒有悔意,沒有賠償,請求合議庭,依法審判。
歷審判決指出,傅崐萁綽號「小傅」,於民國86年、87年間以投資股票為業,與時任台鳳公司負責人黃宗宏及已故股市金主黃任中等人集資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公司上市股票,黃宗宏另被控炒作台鳳股票。
黃宗宏與傅崐萁歷審均被判處有罪,高院更二審於102年8月底宣判,依違反證券交易法判處黃宗宏4年徒刑、傅崐萁則判3年徒刑。
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04年8月底宣判,認為檢方起訴傅崐萁炒作凱聚、昱成、長億及華隆等4檔股票,更二審僅認定凱聚、昱成、長億成立犯罪,華隆部分漏未裁判,撤銷原判,發回高院更三審,今天辯論終結,訂於明年2月20日上午10時宣判。(編輯:方沛清)1071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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