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羅智強是頂新門神挨告 周玉蔻無罪確定
2018/11/14 13:14(11/14 14:46 更新)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14日電)媒體人周玉蔻被控在節目上針對「頂新政治獻金」案發表看法時,影射總統府前副秘書長羅智強是門神,遭羅提告;周玉蔻一審無罪,高院今天駁回檢察官的上訴,周玉蔻無罪確定。
羅智強今天到庭聽判,表示對判決結果感到遺憾但不意外,強調從頭到尾沒拿過頂新一毛錢、沒關說過一件事,這樣的判決結果讓他認為司法是惡劣名嘴的幫凶,縱容名嘴殺人名譽。
羅智強說,刑事判決已確定,但對周玉蔻絕不妥協、絕不縱容、絕不姑息,將對周玉蔻提起民事訴訟求償新台幣1000萬元,獲賠金額將作為滅東廠基金,並要求周玉蔻登報道歉及在臉書公布道歉啟事。
周玉蔻被控於民國103年12月29日「新聞追追追」節目中,影射羅智強協助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並不當評論羅智強是頂新集團門神。
台灣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判周玉蔻無罪,案經上訴,台灣高等法院認為,周玉蔻對可受公評之事發表評論,並非以毀損羅智強名譽為目的,難以認定周玉蔻惡意發表評論,應維持無罪判決。
高院進一步指出,羅智強自承和魏應交餐敘2次,席間魏應交曾提及與101大樓董事長宋文琪經營理念的磨擦。
高院承審合議庭認為,周玉蔻基於羅智強曾與魏應交餐敘,而魏應交其後獲得101大樓執行長職務,主觀上認為羅智強協助頂新集團鞏固101大樓經營權而發表相關言論,並非基於惡意而為。
合議庭還指出,羅智強身居要職,與企業高層互動屬可受公評之事,當事人應予較大程度容忍,即使周玉蔻將羅智強評為「門神」有失中立、較為偏激,但是基於主觀認定的事實為基礎提出質疑,上訴指摘一審判決不當,為無理由,應予駁回。(編輯:張芷瑄)107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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