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網拍仿冒名牌香水 判賠業者139萬多元
2018/10/11 13:20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11日電)陳男在網路拍賣網站販賣仿冒Gucci、Dior、Hermes等精品名牌的香水、口紅、粉餅商品,遭到警方查獲,Gucci、Dior等業者向法院提告求償,法院判決陳男應賠新台幣139萬多元。
根據台灣彰化地方法院今天公布的判決書,陳男先透過網路以230元到2300元不等的價格,購買仿冒的Gucci、Hermes等名牌香水,以及Dior的香水、口紅、手鐲和手錶等商品,然後在拍賣網站蝦皮購物上販賣,也在台中市擺攤,以250元到3800元不等的價格轉售牟利。
警方在網路上發現陳男販賣的香水是仿冒品後,報請檢察官向法院聲請搜索票,前往陳男住處搜索,查扣仿冒的Gucci香水46件、Dior口紅171件及香水192件等物品;Gucci、Dior等名牌業者不滿商譽受損,提告要求陳男賠償。
判決書指出,包括Gucci、Dior等廠商向陳男索賠金額高達600多萬元,另要求陳男需在中國時報、聯合報、自由時報以及蘋果日報刊登判決書內容。
不過地院法官認為,陳男販賣的仿冒名牌商品中,有部分廠牌商品數量很少,以商品價格的50倍作為賠償金額太高,因此判陳男總計須賠償139萬多元,同時僅須在蘋果日報刊登判決書內容,全案仍可上訴。(編輯:陳政偉)1071011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