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萬華3警涉包庇賭場 最重判刑8年6月

2018/7/31 13:13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1日電)台北市政府警察局萬華分局員警陳昀寧、楊睿禾、邱大榮被控涉嫌收受不正當利益,而包庇賭場。高院今天依貪污治罪條例判陳8年6月徒刑,楊6年6月徒刑,邱5年10月徒刑。

台灣高等法院判決書指出,陳昀寧、楊睿禾案發時擔任萬華分局偵查佐,邱大榮則是萬華分局警備隊小隊長。

民國102年間,李姓賭場業者於萬華區經營賭場,透過好友介紹,招待陳昀寧、楊睿禾、邱大榮飲宴或到酒店消費。陳、楊因此未查緝李男的賭場,邱則在李男賭場遭員警查訪時,透過電話指導如何應對。

另方面,宋姓、游姓賭場業者於萬華區經營天九牌賭場,除招待陳昀寧、楊睿禾到酒店消費,另按照賭場開張日數計算賄款金額,共行賄陳昀寧、楊睿禾新台幣27萬5000元,陳、楊則洩漏臨檢秘密給業者。

陳昀寧、楊睿禾、邱大榮一審時各被判刑11年、9年、7年,案經上訴,高院認為,一審論罪量刑不當,今天撤銷改判,全案仍可上訴。(編輯:方沛清)10707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