浩鼎案開庭 翁啟惠:每次出庭都是椎心之痛
(中央社記者蕭博文台北30日電)士林地院今天審理浩鼎案,被告前中研院院長翁啟惠發表聲明表示,為了一個不存在的犯罪付出一生名譽,每次出庭都是椎心之痛,但相信司法最終會把公義還給等待天明的人。
翁啟惠庭訊後受訪說,事實證明他是用發明人身分善盡責任,沒有以院長身分介入技轉或收取不當利益,相信社會還是有公義,對判決結果有信心,司法一定會還他清白。
士林地檢署民國106年依貪汙治罪條例收賄等罪起訴翁啟惠,指控台灣浩鼎生技董事長張念慈原擬以1500張技術股行賄,後改以3000張浩鼎股票行賄,冀求翁協助浩鼎生產醣分子及取得酵素合成法專屬授權。
起訴指出,浩鼎關係企業潤雅公司與中研院簽訂「新一代酵素合成寡糖技術」專屬授權備忘錄,時任院長翁啟惠即指示研究團隊交付醣分子,讓浩鼎得以在未簽屬專屬授權契約前取得酵素合成法,並攜出中研院使用。
士林地方法院今天傳訊張念慈做證,張表示沒有期約賄賂翁啟惠,也沒有送翁啟惠3000張股票,「被我太太知道,她會殺了我」。
翁啟惠另發表書面聲明指出,為了一個不存在的罪,付出一生名譽,一封民眾檢舉信,讓他走到今天,當時人人皆曰可殺,司法介入調查,但法院應扮演好角色,當無中生有的傳聞一一釐清,就該依證據做出正確判決。
聲明提到,翁啟惠從未介入浩鼎技轉與投資,更未收取不當利益,材料移轉優於市價收費,授權金遠超過廠商提出的價格,是一個很成功且具典範性質的技轉案,沒想到會被誤解成這樣。
翁啟惠表示,台灣實在承受不起這種不幸事件再度發生,繼續浪費司法資源,折損奉公守法且願對國家付出貢獻的科學家。
翁啟惠還說,台灣是一個非常奇特的國家,輿論審判加群眾情緒審判特別盛行。不講究證據的情緒審判,往往在真相大白時,早已造成永久性的傷害,懇切呼籲即使社會有再多情緒,也應回歸事實真相。
聲明寫到:「兩年的時間很長嗎?對我而言,這是日夜的凌遲,奮戰只為了一個虛擬的犯罪,情何以堪?」,「犯罪的人害怕真相大白,我卻窮盡兩年的時間,一再請求真相水落石出。請求很卑微,每一次出庭都是椎心之痛。」
聲明最後提到,司法像汪洋大海中守護真相的燈塔,它讓迷航的船隻找到回家的路。雖然痛心這場不該發生且不存在的犯罪審判,還是相信司法最終會把公義還給等待天明的人。(編輯:施燕飛)107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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