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警官酒駕撞機車 記過2次調非主管職

2018/2/21 10:38(2/21 11:18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江俊亮雲林縣21日電)雲林縣警察局蔡姓警官昨天下午涉嫌酒駕肇事,撞毀路旁停放的一輛機車,今天被縣警局記過2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縣警局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在縣警局某中心擔任主任的蔡姓警官,昨天下午在斗六市保庄里後庄路,涉嫌酒後駕駛自用小客車,撞倒停放在路旁的機車,造成機車毀損。

經斗六分局長平派出所員警到場處理,並對蔡姓警官實施酒精濃度檢測,酒測值為0.52MG/L,由警方依刑法公共危險罪移送雲林地檢察署偵辦。

警方指出,有關蔡姓警官在勤餘發生酒駕肇事案,蔡姓警官深表後悔,並表示歉意,縣警局今天上午立即做出嚴懲,記過2次,調整為非主管職務。

雲林縣警察局長許錫榮表示,警察身為執法人員,知法犯法最受民眾撻伐及非議;縣警局將持續加強宣導,務必讓所有員警了解酒駕的嚴重後果,杜絕僥倖心態,以維護警紀。(編輯:李錫璋)107022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27